作者:王传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天数、人身与政制:董仲舒数哲学探究”负责人、曲阜师范大学教授)
从“结绳记数”到“书契刻数”,从“文字记数”到“算筹记数”,远古先民的数思维逐渐从形象走向抽象,逐渐从符号走向逻辑。数思维是古代先民从数与数度之维认知天地万物的一种思维范式,其中贯穿着认识论、宇宙论和价值论的理论路向与历史逻辑。宇宙无穷,盈虚有数。数是超越的、理念的,又是具体的、量化的;从数绎出数目,数与数目成为远古先民凿开混沌、认识自然和宇宙的范式与工具。
【资料图】
观物象类,以数绎理
从观物比类至观象取数,古代数思维的认知向度与逻辑理路渐次呈现;从观物识数至以数绎理,古代数思维由直观、感性与具象跃向思辨、理性与抽象。其中,古人的观象取数包括对自身身体的直观以及周天化的比类和想象。从直观、经验到思辨、理性,古代数思维的生发经历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理论样式与理论特质。
数的出现与数目的运用成为古代先民从感性臆测跃向理性抽象的基本手段与凭依,从夏商时期的占卜至商周之际的筮数演算,人们通过数度思维祛除“巫魅”,唤醒抽象思维与理论理性。西周至春秋时期,人们通过观察天地万物之象而识得其中之数,将源于直观与经验的数、数量与数度推升到自然理性的高度并经由反思而赋予数以道之义,从而凸显数的形上之义与思辨之义。观一切可观之物与可观之象,从本象演绎出喻象与形容之象,从而偶其类、绎其数、比其德,更为深入地发现自然、洞察宇宙。数度之道,导人之行;无“数”则难以知之,无“数”则难以行之;人知数度便能理顺事物,人知数度便能消解蔽患。
数为理念,量为尺度
数作为理念能够穿越现象之迷雾直达本质,数目作为数的呈现是人们认知世界、身体、情感、道德与伦理的尺度。人们基于直观与经验,统合心知之数与物象之数而形成数的智识与理念,经由直观、经验、抽象与统合而创设寄寓特指的数度符号与数量尺度。天地氤氲,万物混杂,人们以数与数目为理念与尺度,认知一切存在与天地万物之秩序,从而理顺生活、人伦、政治与社会之秩序。
上古时期,先民通过结绳记事生发数度思维,通过观测日月星辰形成历数观念。春秋战国时期,《老子》的“一生二”与《周易》的“两仪生四象”已经触及数列以及基于数之生成向度而展开的数的宇宙生成论,《管子》的“九九之数”与“轻重之数”较为系统地反映出当时人们的倍数与乘数思想。同时,人们通过截管为律,吹以考声,三分损益,弦上求律,形成清晰的律数与分数观念。从天一、地二推衍出奇数为阳、偶数为阴,形成融贯天地阴阳之数的奇偶观念,使得奇偶之数不仅充满自然理性,而且流溢出人文价值与诗性特质。秦汉时期,人们以“声为律,身为度”,通过天人比数、天政比数、物人比数而认知自然世界,建构意义世界与价值世界。
数为本根,道立于一
“数”蕴含本根之义。从自然之维看,数是自然的谋划,数是自然万物之本质规定性的映现。特别是在商周时期的人们眼中,数蕴含的本质规定性、规律性是自然的谋划、天道的呈现。
古人以数言道,寄道于数字;由一至十,数字成为言说自然理性、道德理性、伦理理性与政制理性的最为基本的语言符号。一为本原,数起于一。《老子》曰“道生一”,《周易·系辞上》曰“天一”,《庄子·齐物论》曰“道通为一”,《黄帝内经·玉版论要》曰“道在于一”,《淮南子·天文训》曰“道始于一”,《说文解字·一部》曰“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等,皆见“一”具有本原、生成、秩序、道、常、善等意涵。其实,古人洞见“一”之本体、始基之义的同时亦洞见“十”之美满、全备之义,提出“一也者,万物之本也”“数始于一,终于十”,并且视“五”为中数,形成崇中尚五的价值理念。数为本根,道立于一;数即道,道即数;道在万物中呈现,数在量度中绽放。数与数目的涌现使得天地万物摆脱混沌与无序,使得天地万物呈现本质与真相。换言之,数之本根性的发现为古人有规律地揭橥自然与宇宙的本质和真相开辟出新路径,反映出古人认知自然与宇宙的深度,折射出古人的思辨能力、价值思维与逻辑思维。
数蕴知识,数育技艺
“数是知识底对象”,数蕴含知识与技艺。数作为知识,源于上古日常生活生产经验,是古人对天地万物的本质规定性与规律性的数度化凝结。
数作为知识,具有经验性、理论性、技艺性、职业性、传授性等基本特性,《周礼》所列大卜、筮人、乐师、司徒等职官印证此义。从占卜到蓍数、筮算,数之技艺性、职业性与传授性渐次显现。从五声到八音,音律之数作为天地万物之数的一种独特呈现,将音律知识与音律技艺统合起来。于儒家“六艺”之“数”和传授儒家“六艺”之“数”而言,数蕴知识,数育技艺。只是,数作为知识与数作为教育技艺是迥然不同的,前者强调实证、纯思与抽象,后者强调理解、融合与塑造。数作为知识呈现的是理论、理性与客观,数作为技艺呈现的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是技能的纯熟度、技艺的艺术性与艺术的绽放度。尽管数作为知识与技艺是可传授的,但是数作为本质规定性与技艺之道却是难以传授的;孟子所言“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与轮扁所说“得之于手而应之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便是明证。另外,比较来看,先秦儒家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与古希腊的“四艺”(天文、音乐、几何、算术)小异而大同,只是与毕达哥拉斯学派走向数学、几何学与哲学略有不同,先秦儒家走向知识、技艺与伦理学。
取法自然,致数之用
远古先民面对日渐纷繁的日常生活生产急需解决之道,结绳记事的出现映现出一种原始而朴素的数思维与数哲学的萌蘖,呈现出清晰的实践价值向度。
商周时期,古代先民从数与数目中洞见自然理性与天地精神并演绎出道德理性与伦理理性,同时赋予数与数目以道德意蕴与伦理位格。因而,他们眼中的数与数目所承载和呈现的既有自然理性,又有价值理性;其中,自然理性是价值理性的本根,价值理性通过道德理性、伦理理性与制度理性而体现。其实,数与数目的发现与运用不仅烛照古人消解“巫魅”的历史进程,而且映现古人哲学思维从感性臆测跃向理性抽象的发展历程。《周易·系辞上》曰“极数知来”“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节卦·象传》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说卦》曰(圣人)“参天两地而倚数”。圣人穷极天地万物之数而以数理与数目演绎自然理性、规律与秩序并将其推扩到日常生活之中,使之成为人道与王道的价值本源。西汉醇儒董仲舒所言“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与“古之圣人,因天数之所止,以为数纪”,阐明的便是从天数推演人道与王道的价值逻辑理路。而且,古人认为“天下之物,无不用数者”,主张取法自然,致数之用。例如,秦初并天下,统一度量衡,“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显然,在古人眼中,律度量衡皆根于数,而且数蕴含生成的本根性、数度的审美性与工具的实用性。
历史地看,数思维萌蘖于远古时期,生长于商周之际,繁盛于春秋战国时期,发展于秦汉时期。从上古至西周再至东汉,数思维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思维范式,力图通过数度化、数目化与系统化的理论运思将思维从混沌引向澄明,并力图通过数度化、体系化与形上化的思维触角探寻天地万物、道德理性与政治法则及其内在关联。随之,数哲学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时代精神而涌现,并基于数度化、系统化与形上化的理性思维发展成将自然、身体、德性与政治相互融通的理论体系。其实,古代先民探究自然精神的本质、规律与呈现范式的同时,也揭橥自身精神的本质、规律与呈现范式。所以说,数哲学既是自然精神之学,也是人类精神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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